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习形式:全日制
5.学校标识码:4150014267
6.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555号(邮编:402247)
7.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于2007年经重庆市人民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267)。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学校占地面积48.86万平方米,教职工907人,固定资产7.59亿元,图书99.46万册,共开设5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163人。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与实施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六条 我校2024年面向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当地公布的招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第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顺序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谨慎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在招生录取时不作视力要求;如要上船从事船员职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