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河池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在河池学院的录取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并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我们坚决遵循“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同时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十严禁要求。
具体录取原则
我们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在录取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并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我们会根据投档分数及专业分数(艺术为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对于广西、山东、海南、河北、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省(市)的文件执行。考生所选择的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关于艺术类及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们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我们会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关于同分的处理,我们会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相关规则,我们将按照特定的科目成绩排序比较,从高到低择高分录取。
特别针对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我们将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投档,并按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关于体检标准,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且,由于专业性质的要求,部分专业如化学、生物工程等不招色盲、色弱考生,而美术学、产品设计等专业则不招色盲考生。希望广大考生注意并了解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