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全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8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面向普通高中 | 面向中职 | 退役士兵 | 学费(元/年) | 备注 |
| | | | | | | |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10 | 40 | 10 | 6500 | 皖价费函[2016]89号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20 | 70 | | 6000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45 | 70 | 5 | 6500 |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20 | 100 | | 6000 | |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30 | 50 | | 6500 |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30 | 50 | | 6500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30 | 270 | 10 | 6500 |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20 | 80 | | 6500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0 | 150 | | 6500 | |
| 建设工程监理 | 三年 | 15 | 50 | 5 | 6500 |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20 | 30 | | 6500 |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0 | 50 | | 6000 | |
|数控技术|三年|20|60||6500||
|数字媒体技术|三年|20|60||6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10|110||6000||
|应用电子技术|三年|10|30|5|6500||
|制冷与空调技术|三年|30|70||6500||
|质量管理与认证|三年|20|50||6500||
|智能控制技术|三年|10|30|5|65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可填报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及其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退役军人报考普通计划按普通考生对待。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1)测试方式:线下笔试,测试时长120分钟。
(2)测试分值:满分为450分。
(3)测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从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社会和职业技能考试类别详解
一、考试内容概述
考试内容主要由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二、专业理论考试分类
1. 考试类别一:涵盖机械识图、机械加工工艺、机械装配工艺、热处理工艺、材料选型等多个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标准件选型等知识。
2. 考试类别二:包括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电工电子理论、常用元器件选择、仪器仪表基本原理等计算机和电子相关的理论知识。
3. 考试类别三:涉及计算机应用、会计基础、市场营销、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基础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
4. 考试类别四:包含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力学与构造、建筑材料等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5. 考试类别五:针对学前儿童教育,涵盖学前儿童教育学、心理学与行为观察,以及0-6岁儿童健康教育和家庭与社区教育等相关专业理论。
6. 考试类别六:包含机械制图标准和规范、零件图的基本知识和画法等机械制造基础理论,以及安全常识、统计学、计量单位和常用计量器具的基本原理等知识。
三、技能测试分类
1. 技能测试一:涉及机械制造基础、零部件测量技术、机械装配调试等机械制造相关的技能测试。
2. 技能测试二: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基本操作、电气安全等计算机和办公相关的技能操作。
3. 技能测试三:涵盖办公软件操作、成本核算、出纳实务、商务沟通与谈判等与商业运营相关的技能。
4. 技能测试四:针对建筑行业,包括建筑制图与建筑平法施工图识读、建筑测量等与建筑施工和管理相关的技能。
5. 技能测试五(针对学前儿童教育):包括婴幼儿回应性照料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艺术形式的理解和技能运用,以及幼儿体适能开发等与儿童教育相关的技能。
四、其他考试信息
(一)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单独考试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参加专项计划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普通计划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分别安排。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也有其特定的测试时间和地点。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流程,逾期未缴费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可通过指定平台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
(五)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而成,面向不同计划的考生有不同的录取规则。专项计划录取办法也有其特定的规定。根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等因素进行预录取和递补预录取。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1.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等材料),于3月28日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入学。
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录取确认:
1. 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和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 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2024年4月23-25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3. 递补预录取确认: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预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29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预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我校学费按照皖价费函[2016]89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最新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颁发的学校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其他须知:
(一)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我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校举报电话:0551-6533565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