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保全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做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全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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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一种司法行动,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时所需要的证据、财产或者其他利益。司法行动包括保全令、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等。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原告在诉讼中可能会遭遇一些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1、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房地产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房屋无法交付的情况下,购房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申请财产保全的行为。
2、购房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等内容。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3、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5、如需了解更多烂尾楼财产保全的相关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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