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任何变动均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外语语种,我们不限定考生的外语种类。如考生被我们学校录取,主要采用的公共基础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 我们对所有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第十五条 考生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并符合学校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我们将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 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我们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3. 对于其他省份,我们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根据高考投档成绩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不设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 对于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在山东省内,针对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我们将使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4. 对于山东省外的艺术类专业,我们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站(链接地址)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布。
希望以上内容对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请参照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