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梳理了关于师范学院在2024年的录取要求和规则,包括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原则、身体条件等多方面的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录取方式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一、学校会结合教育资源分配、经济发展趋势、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且不会预留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会按照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的考生则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四、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愿意调剂,将被退档。
五、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学校会根据生源省的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六、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的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并且按照具体的器乐种类和招生计划,根据器乐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考生器乐成绩相同,则综合分高的考生会被优先录取。考生所考器乐种类必须与学校招生器乐种类一致。
七、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经过教育部的批准,我校与爱尔兰的高校合作培养制药工程专业的(3+1)学生。
九、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指导意见进行。
十、考生必须思想品德合格,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校还会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经验、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