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述
本指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法规,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所编制。哈尔滨理工大学,是黑龙江省人民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同支持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也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
第二章 学校组织与职责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还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设立了招生委员会,并明确了其相应职责。为了确保招生的公正性,学校还设立了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教务处是具体的招生工作部门,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对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学校的年度招生规模和分省(市、区)分专业的招生计划都是经过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核准后公布的。学校采用高考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于享受特殊照顾政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在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以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投档位次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将按照“分数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学校还对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如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在录取时,学校不会对男女比例进行限制。对于艺术类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课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
第四章 后续管理与支持
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信息核查,对于存在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新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学生可以申请各种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一年后,如果成绩优异,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后,学校将颁发和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注意事项及附则
学校的招生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有变动,学校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哈尔滨理工大学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
招生站:[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90111
招生电子信箱:[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邮箱](.cn)
校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的西校区等。(列出所有校区地址)
以上内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的详细介绍及规定,希望对广大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