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了诸如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为具体的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遇信息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概览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流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们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具体规则如下:
1. 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1.2,或按照各省级招办的具体规定执行。
2. 学院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但录取后,所有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将统一为英语。
3. 学院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会有特定要求,如男生身高需在168CM—185CM之间,女生身高需在162CM—174CM之间,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无色盲或色弱。
4. 对于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院将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我们将遵循相关省市招办的政策。录取专业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安排。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将根据所在省份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若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及综合成绩。
5. 艺术类录取原则:对于艺术类专业,需文化和艺术成绩均达到录取线,然后按艺术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 我们将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招生政策,并在录取时承认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第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果录取时计划名额未满,学院将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录取的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最终录取规则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