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1.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学校将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审查。
特别针对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对身高有明确要求,男性考生身高需达到185cm(含)以上,女性考生身高需达到175cm(含)以上。相关身高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为准。
2. 学校设定了特定专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例如,工商管理(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而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的专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这些控制线的满分均按照150分进行折算。
3. 对于艺术类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的顺序进行成绩排序。若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然同分,学校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3)在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表演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课成绩。
对于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等其他专业: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 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