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昆明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相按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中投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不设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高考招生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时,录取原则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所在省份计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按照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体育统考(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
3.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因体检情况可不予录取的考生。
4. 报考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有色盲的考生。
5. 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