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录取方式、专业分配、调剂原则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若有任何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该学院的各专业招生对象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以及技能高考的考生。对于体育和艺术专业,考生需参加湖北省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和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
第十五条:学院中的软件技术专业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些项目被列入湖北省统考普通类招生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会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等因素进行确定。其他省份的考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等因素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愿意调剂,则可能会被视为退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所在省份的同分排位或排序进行录取,若无同分排位或排序,则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本院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录取后,学院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各专业的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对于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