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是大连科技学院在2024年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源自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1. 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原则上控制在100%。
2. 在身体健康状况方面,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于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及无法准确识别特定颜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和几何图形的考生,不宜报考产品设计、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3.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 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实行新的高考改革省份(如选考科目要求),请考生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以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在辽宁省的新高考模式下,我校将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5. 对于符合加分或降分要求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会承认其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考委的相关政策。
6.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对于辽宁省的考生,其录取将基于“综合分”的计算结果,综合分由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得出。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将根据特定的科目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则按照所在省的统考成绩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