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安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包括录取规则以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方面,我校遵循教育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考生的德、智、体等多方面表现,择优录取。学校会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上,我们采用综合考虑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方式。对于不同的专业,计算综合成绩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对于美术学、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我们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60%,加上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如果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然相同,我们将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对于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我们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50%,加上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分的保留小数位数也有所不同,按照具体要求执行。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计算方法是: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加上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考生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对于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需要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线。在录取过程中,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们将按照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考生进档后,我们将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在普通本科批次进行录取,并执行该批次的录取规则。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了解清楚并正确填报志愿,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