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的内容,根据招生章程整理,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调配准则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的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 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各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标准。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文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遵循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
2.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将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文科艺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理科艺术类考生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的折算遵循各省份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4. 对于无法录取到所填报专业且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转专业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生若希望转专业,需遵循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特别是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招收的学生,只能在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进行转专业申请;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则只能在艺术类内部进行转专业。以上内容是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的官方招生章程进行整理,供考生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