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录取标准和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官方的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方式
1. 录取分类: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进行分类录取。
2. 科目要求:对于广东省的考生,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需要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具体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3. 平行志愿投档: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4. 艺体类统考专业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将优先录取那些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了解清楚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为自己的高考志愿填写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