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详细录取规则,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健康要求等各项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请注意,若学校有所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应省市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下进行,实施远程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调档比例遵循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英语教学为主要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不限男女比例,为广大学子提供平等的求学机会。
第十七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加减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的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将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普通类、艺体类、对口高职类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同分排序规则或四川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对于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的调剂规则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愿意接受调剂,学院将按规定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学院将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招生政策。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祝大家考试顺利,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