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别为各位考生和家长带来关于齐鲁医药学院2024年录取政策的详细解读。此项政策主要涉及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以便为考生提供全面的参考。请各位注意,如政策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政策解读
条款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录取时,高考成绩是主要的依据,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条款第十四条 我校依据各省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并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教育部规定实施的有关加分政策。
条款第十五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们将按照专业进行投档。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们将直接将其录取到其所填报的专业。
条款第十六条 在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我校将遵循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的考生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的考生,如果其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做退档处理。
条款第十七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们将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
条款第十八条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我们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条款第十九条 关于专业的体检要求,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以及药学类、医学类各专业。
条款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的录取都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条款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方面,我校不设限制,公共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等多种语言。
条款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关注。
以上就是关于齐鲁医药学院2024年录取政策的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