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
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
对于艺术(美术)类专业,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评价标准。考生不仅需要达到文化成绩的标准,而且艺术专业成绩也必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所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在录取时,学校会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综合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安排。如果没有艺术类综合分,则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
若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学校会按照考生原始文化分进行排序录取。如果原始文化分仍然相同,则参考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进行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或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学校将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在体检方面,学校将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英语和翻译专业的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则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参考南京邮电大学的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