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旨在为各位考生提供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研究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实际录取标准请以各学院/专业发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一、录取原则及方法
(一)并重原则
学院在审核考生时,不仅重视其初试成绩,还会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认真执行录取工作。
(二)成绩换算及排序
录取排序成绩是根据一定的换算方法得出的。具体换算方式为:录取排序成绩 = 初试成绩(政治成绩 + 外语成绩 + 业务课总成绩 ÷ 1.5)÷ 4 × 0.6 + 复试成绩 ÷ 2 × 0.4。最终录取名单将根据此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有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单项)低于60分;
2.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的加试成绩中,有任何一门低于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达标;
4. 人事档案审查未通过。
(四)违规处理
若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不符合要求,或通过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录取类型及相关事项
1. 定向就业录取
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后,其就业定向协议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非定向就业录取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并寄送到相应的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若不能按时寄送档案,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寄送的原因和预计寄出日期(但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3. 定向就业协议书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寄送已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具体招生录取学院。如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不同,需作出相应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进行档案调取。
4. 档案及协议书的重要性
未能按时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各位考生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专业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进一步了解和咨询相关事宜: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祝大家考试顺利,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