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了长春科技学院于二〇二四年的录取标准与规程,详细涵盖考生的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为详细解读,供广大考生参考,实际录取规则若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示的信息为准。
录取细则概述
第九条 关于专业外语需求
英语专业只接受英语为母语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的外语需求并无限制。
第十条 性别比例规定
本校各专业并无特定的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评估要求
依据生源所在地的评估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及健康要求
学校遵循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录取流程详解
(一)调档比例:依据各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提档。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通常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学校会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志愿录取优先级: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数量超出学校在该地区的招生计划时,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则会考虑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的考生。
(三)加分政策:对于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机构的规定进行投档。
(四)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在考生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特定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高考改革省份,遵循新高考录取政策。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省统考,且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或遵循生源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则按照山东省和河北省的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为标准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