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师范大学,为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是学校为鼓励研究生学业进步、经济支持的重要措施。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为具体设置情况,供广大研究生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正式公告为准。
详细解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通常高达每年两万元,用以表彰学业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奖学金则分为三等,金额在四千元至一万二千元不等,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国家助学金为每年六千元,目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为有需要的研究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一、长春师范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及财政厅的有关要求,全日制(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为每年每生六千元。国家奖学金则定为每年每生两万元,以鼓励优秀学子。学校还特别设立了最高额度每年每生六千元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及地方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每个学生的年度补助为五千元。
二、长春师范大学的简介
长春师范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以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吉林省属的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的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源地。百余年来,学校经历了多次更名与发展,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等,最终于1958年建立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的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正式升格为长春师范大学。
以上即为关于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及学校简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