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内容源于招生章程,仅供参考之用。
艺术类专业录取准则: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对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依照各省(自治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录取规则:
1. 学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相应规定执行。对于采用联(统)考成绩的专业,学院认可其所在的省内的联(统)考成绩。
2. 学院在山东省内招收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以及表(导)演类艺术专业。对于上述专业,学院认可山东省的统考成绩,并根据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在综合分的计算中,播音与主持类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70%,而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以及表(导)演类的文化成绩占比50%。具体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70% + 专业成绩 × (750/300)× 3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50% + 专业成绩 × (750/300)× 50%。
3. 对于山东省的联(统)考成绩,各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至于其他省份的考生,学院则依据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认可联(统)考成绩或相应的本科专业成绩。具体的专业成绩要求如下:
表格中详细列出了不同艺术类别、报考专业以及对应的专业成绩要求。例如,播音与主持类的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省播音主持类统考专科线以上;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以及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也都有相应的专业成绩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以及音乐类则涵盖了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广告艺术设计等多个专业,同样有各自的专业成绩要求。
对于专业分配的疑问,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招生规则请参照学院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