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弹劾案是什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弹颏案是什么意思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弹劾案是什么和弹颏案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弹劾是外国议会控告违法失职的行政首脑、高级行政官员或高级司法官员等国家公职人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活动。它是议会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特别的刑事诉讼程序。1376年英国下院对英王的御衣总管提出控告,开创了弹劾的先例,以后为许多国家所采用。
2、弹劾的对象通常是政府公职人员,如总统、总理、议员、法官等。弹劾适用的行为一般是叛国、违宪、违法及重大的失职行为。一般的政策失误则不适用于弹劾程序。
3、弹劾的提出是国会的专有权。在两院制国家,可由任何一院提出,或两院共同协议提出,也可由国会责成监察官员提出。
4、审理弹劾案的机关一般是参议院或宪法法院、最高法院等。对被弹劾者的处分决定一般须经上院出席议员或宪法法院全体成员2/3的多数赞成。比如1868年对美国第17任总统约翰逊的弹劾就因一票之差未能构成2/3的多数,使约翰逊总统免受处分。弹劾案的判决处分一般以免去职务为限,若要给予被弹劾者刑事处分,则须依法公诉。
1、弹劾判决的效力,一般仅限于免职以及褫夺当事人担任有荣誉、有责任、有薪酬公职的资格。因此,弹劾案的处理不影响依据法律所必须的刑事审判。但是,刑事审判应在弹劾之后进行。并且,弹劾审判认定无罪的,不能交付刑事审判。
2、《晋书·阮孚传》:“尝以金貂换酒,复为所司弹劾。”
3、《旧唐书·职官志三》:“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於大夫。”
4、《宣和遗事》前集:“那时有吕诲亦上疏弹劾安石。”
罢免制度与糖和制度是中西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罢免制度与糖和制度并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两者主要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存在区别:罢免案是通过一绝的方式来决定,而弹劾案是通过准司法程序来审理。因此,罢免制度,同堂和制度存在相互转化和借鉴的可能。
1、弹劾总统的意思:就是通过相应的程序提出罢免总统职务的动议。以达到相应的目的。比如总统因工作的丒闻,重大失误等原因,造成了人们的信任或影响了国家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等。
2、都会有党派,机构,议会等提出罢免动议,通过相应程序决定。
文章分享结束,弹劾案是什么和弹颏案是什么意思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