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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拘留是什么意思(强制拘留和拘留的区别)

其实强制拘留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强制拘留和拘留的区别,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强制拘留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和拘留,什么情况下才能拘留

我为你罗列了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拘留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124.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1)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

二、什么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并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而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剥夺措施的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按其强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等。

三、扣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是公安机关实施的行为,拘留: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行为。有行政处罚和刑事拘留等种类。扣留,指用强制手段把人或物留(扣)住不放。如:扣留一个有犯罪嫌疑的人。他刚走下飞机,就被扣留了。扣留是暂时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关于强制拘留是什么意思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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