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师专项计划,全称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旨在在全国范围内定向招募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每年专门安排约一万名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名额。这一计划旨在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师资建设,培养具备高尚情操、扎实学识和热爱教育事业的未来教育家。
该计划遵循“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为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费补助。作为回报,这些定向培养的优秀师资需要在毕业后到指定的县域中小学任教至少六年。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而地方优师计划则由各省的师范类院校负责实施。
对于希望报考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需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思想品德,并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执教;第三,需要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任教至少六年。
在录取方面,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并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国家优师计划的录取分数需达到本省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则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分数线。地方优师计划的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值得注意的是,“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在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在入学后,他们可以按照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但不得转为非“优师计划”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