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为特定的一组数字,用于区分不同的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性质为全日制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 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实训基地,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七条 学校的主管单位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教委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
第八条 学校历史悠久,自1951年建校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荣誉。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团队,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 招生信息
第九条 学校设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招生对象等信息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方法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三条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相符。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综合考虑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
第五章 入学与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缓补勤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等机会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的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防范招生诈骗。为保持通讯畅通,方便接收重要信息,请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包括监督部门电话、招生部门电话、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等,以便考生和家长咨询和了解学校招生信息。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了解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第一章 招生总则
第XX条: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相关的一切事项,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执行与解释。
该条款是对整个招生过程及相关章程的解释权限和责任的明确。为保证学院招生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我院特意制定了该条规范,并授权给学院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并解答相关的各类问题。
第二点 认识与意义
作为一所高等院校,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承载着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培育和输送优秀人才的重要使命。在招生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有志于学习的学子都能得到公平的竞争机会。学院也致力于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三点 招生章程的解读
本招生章程的制定与执行,由我院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在制定过程中,招生就业处将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确保每一项规定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符合我院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
对于任何关于招生的疑问或问题,学生和家长都可以向招生就业处提出,他们将尽力提供详细、准确、全面的解答,帮助每一位申请者理解并遵循学院的招生章程和规定。
我们相信,只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过程,才能吸引到最优秀的学生,也才能保证我们的教育质量。我们将继续秉持这一原则,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和执行本招生章程,为所有申请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始终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力求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资源和环境。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