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原则和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历史类(文史)、物理类(理工)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标准,择优录取。
(一)对实行志愿填报为院校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二)在实行志愿填报为“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三)在实行志愿填报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以下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历史类为: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物理类为: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