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优惠政策详解
根据最新政策,以下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优惠政策:
1. 退役军人及子女
a.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相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b.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等,也将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
c. 对于在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军人子女,以及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后将优先录取。
d.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将参照军人及子女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
e.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也将享受相应的高考优惠。
2. 自主就业及退役士兵
a.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中可加10分。
b.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3. 归侨、少数民族及台湾省籍考生
a.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b.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4. 特定地区考生
a. 对于来自特定地区的考生,如甘孜州、阿坝州等地的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在高校录取时将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值根据不同高校和录取批次有所不同。
b. 对于攀枝花东区、西区的考生,省属高校录取时也将给予一定的加分。
5. 技能大赛获奖者及保送生
a. 对于在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定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和考核公示后,可由相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
b.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
二、艺术体育类加分政策
对于艺术体育类考生,也有相应的加分政策。符合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化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对于来自特定地区的考生,如三州十七县两区和文化考试成绩加分的考生,也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
三、注意事项
1. 符合上述任何一项优惠政策的考生,都需自行进行申报。
2.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
3. 符合政策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政策,确保正确理解并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