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以下内容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
2.体检和专业限制: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3.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若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人数,将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进行志愿征集。
4.我院在投档及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生源省份的加分和降分项目。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执行。
5.新生入学后的外语教学默认为英语。对于小语种专业的学生,将从零起点开始学习。
6.艺术类专业(包括书画艺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教育)的录取原则如下:
考生需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省份的招生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份的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校际联考)。对于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省书法学校际联考。我院认可各省份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的成绩,并遵循各省的投档规则。对于进档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将依次比较其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