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针对海南省的高考录取,政策有着更为细化的规定。针对这些变化,我特此为各位同学与家长详细解释。具体的变动请以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一、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在进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时,只要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录取并满足有关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要求,将被优先录取。
1. 获得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军人的子女。
2.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所生的子女。
3. 父母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4. 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满二十年的军人的子女。
5.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十年的军人的子女。
6. 空勤军人飞或停飞未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子女。
7. 从事舰艇工作满二十年的军人的子女。
8.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上工作累计满十五年的军人的子女,他们将得到特别的录取照顾。
二、烈士的子女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在参加高考并达到军队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后,将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三、对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只要他们在高考中达到相关高校的录取要求,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的机会:
1. 已经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 残疾的人民警察。
3. 经过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被评为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对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他们在全国统一考试中的录取将依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在全国统一考试中的录取,将参照军人的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希望大家能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的未来铺就一条更宽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