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不同,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学院(部)按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低录取。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一志愿初试总分高低依次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单科最低线)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期间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七)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书面提出入学申请。
二、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相关奖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各类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
三、录取审核
各招生学院(部)应及时通过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复试结果,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锁定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待录取状态。调剂录取的考生由研招办发出待录取通知,经考生确认回复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反馈各学院(部)。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