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中山大学在2024年的招生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录取规则概述
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合理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而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一般不超过105%。对于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不予退档。
二、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最高一项分值,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录取顺序与原则
对已进档考生,中山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投档成绩相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仍相同,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四、专业志愿与调剂
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学校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与录取调整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的要求进行公开征集。若仍未能完成,学校将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六、外语及身体要求
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较为灵活,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录取时的身体要求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中山大学的招生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体检不合格,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特殊计划录取规则
对于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等特定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山大学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和其他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也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对于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等特殊招生渠道,也遵循相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