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文章涵盖了学校的录取原则、认可政策、限制条件以及具体的录取流程等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请注意,如遇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概述
第十条 认可政策详解
1. 学校遵循经教育部批准的各项招生政策,包括各生源省份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调整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 学校接受并认可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 学校也接受并认可各生源省份的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一条 限制条件说明
1. 男女比例不受限制,各专业外语类公共必修课以英语教学为主。
2. 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且需参加英语口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4.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还需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流程
1. 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录取批次安排。
2. 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课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艺术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的合格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排序。
3. 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