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的录取标准和相关报考要求,以下内容为招生章程内容,仅供参考。
录取规则:
1. 学院录取新生主要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全面衡量德、智、体三方面表现,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对于艺术类专业招生,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规则。在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分者将被优先录取。
3. 我院遵循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的加分规定。
4. 所有考生入学后的外语教学默认为英语。
5.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将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
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我院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指导意见》。对于该指导文件中列明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我院将严格执行“不予录取”。
具体的专业报考要求如下:
1. 对于符合《指导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2. 对于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除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我院不予录取。
希望以上内容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具体请以学院官方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