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伊春职业学院的录取流程及相关规定。涵盖了录取比例、专业分配原则、调剂规则、考生身体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为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若有所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政策详览
第八条 伊春职业学院的录取工作通过网络远程进行。
第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志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外语语种不设限制。
第十一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达标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为主”的原则。具体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基础,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特定录取规则进行专业确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接受专业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进行调剂;若不接受,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具体规则,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或其他省份的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有自己的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对于艺术类考生,学院依据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照顾政策的考生,学院会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或降分提档。在分配专业时,以高考原始分作为依据。
第十六条 某些特定专业如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定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专业的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护理专业还需遵循《护士条例》和护士健康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了解伊春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为未来的报考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