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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上海9月拍牌价格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17年上海9月拍牌价格的一些知识点,和2021年上海拍牌时间表一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1年上海拍牌人数?
  2. 2021年九月份上海拍牌时间?
  3. 现在从国外回国直飞都是什么价格?
  4. 52年前的南宁物价是怎样的?
  5. 2021年上海拍牌时间表一览?

2021年上海拍牌人数?

2021年上海各月拍牌结果汇总:

1月:合计拍卖总数13226辆,233761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800元,均价91863元,中标率5.7%

2月:合计拍卖总数12444辆,242366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700元,均价91719元,中标率5.1%

3月:合计拍卖总数10751辆,249403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2500元,均价92594元,中标率4.3%

4月:合计拍卖总数11303辆,238896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2800元,均价92887元,中标率4.7%

5月:合计拍卖总数10709辆,215395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400元,均价91465元,中标率5.0%

6月:合计拍卖总数10770辆,200119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200元,均价91265元,中标率5.4%

7月:合计拍卖总数10997辆,236237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2400元,均价92471元,中标率4.7%

8月:合计拍卖总数10744辆,236233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800元,均价91889元,中标率4.5%

9月:合计拍卖总数10819辆,235068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400元,均价91469元,中标率4.6%

10月:合计拍卖总数10794辆,217837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800元,均价91888元,中标率5.0%

11月:合计拍卖总数11142辆,223360人竞拍,最低成交价91400元,均价91484元,中标率5.0%

12月18日,上海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结果公布,具体拍牌结果如下:

拍卖额度数量:11368;

拍卖人数:204863;

中标率:5.5%;

最低成交价:90900;

平均成交价:91021;

最低成交价格截至时间:11:29:46第2806位

2021年九月份上海拍牌时间?

2021年9月沪牌拍卖活动已于9月27日结束,本月个人车牌最低竞拍价格是91400元,单位车牌最低竞拍价格是176900元。最近几个月单位车牌价格波动不大,一直在16.5万~18.5万之前跳动。参拍人数方面,公司牌照参拍主体4000以内,然而个人牌照参拍者达23万多,看来个人牌照竞拍程度比之前更加激烈。

现在从国外回国直飞都是什么价格?

要看从哪飞,提前多久买的票了。同一个航班临时买票可能比提前买票要贵五倍价格。我提前在九月份买了明年一月伦敦飞上海的直飞,价格四千多人民币单程。跟疫情之前没什么区别。

52年前的南宁物价是怎样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爱在绿城头条号的小编翻阅了我们收集的南宁历史资料,来为你回答。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物价从波动走向稳定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经济尚待恢复。市场物资奇缺,地方土匪破坏,交通受阻,市内特务奸商勾结,进行投机倒把,操纵市场,造谣破坏人民币的信用。投机商人设立地下钱庄,经营金银外币的投机买卖,刺激物价上涨。

1950年2月17日是农历春节,节前4天,南宁市几种消费品的价格,比1月上旬上涨几倍。其中:白米上涨5.5倍,面粉上涨4.3倍,花生油上涨6.4倍,食盐上涨6.2倍,白糖上涨6.1倍,棉花上涨6.6倍,白细米上涨5.7倍,猪肉上涨5.7倍,以1月份平均价格为基数,2月中旬市场零售价指数为392.9%。春节过后的零售价渐减,价格稍有下降,但全月平均水平比1月份高,每公斤白米1月为0.127元,2月升至0.372元;生油1月为0.67元,2月为1.8元;猪肉1月为0.812元,2月为2.734元;白细布每米1月为0.643元,2月为1.72元。

3月初,贯彻中共中央作出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成立国营公司,参与市场调节,人民政府加强现金管理,禁止金银外币流通,银行开展折实储蓄,保障人民币的币值,促进物价的稳定和下降,3月下旬比中旬零售物价指数下落11.7%。接着市人民政府根据统一财经决定迅速采取统一税收、紧缩银根,推行折实公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等四项措施,4月、5月的物价连续下降。5月份,每公斤白米降为0.207元,生油为0.853元,猪肉为1.013元,白细布为0.96元等。

这样,当时呈现的社会虚假购买力消失,市场由虚假繁荣骤变为呆滞,商品积压滞销,同时批零差价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零售市价不到位,比批发市价低12.4%,造成商店歇业,工厂关停,社会失业人员增加。7月,调整公私经营比重,扩大地区差价和提高批零差率,使私营零售商店获得适当利润,工厂恢复生产,市场逐步好转,价格平稳。

1951年春节过后,价格略有微升。4月1日,南宁市调高棉纱、棉布的国营牌价,20支新城纱批发价每大件由701.6元调到780元,龙头白细布每疋(36.67米)由29元调整到30元。少数不法资本家则乘机扰乱,抬高物价,允许私商经营批发的粮、油、盐、糖和土特产品的市场价格均上涨。市场批发价5月比1月,大白米每百公斤(下同)由18.6元升至26.22元,细米由20.34元升至30.5元,糯米由28.84元升至35.04元,玉米由9.64元升至17.32元,黄豆由15.6元升至22.4元,绿豆由19.88元升至27.94元。因而,造成全年粮食类批发价格指数上升32.46%;零售价格指数同样上升8.2%。生油从94.5元升至143.14元,食盐从35.9元升至37.5元,白糖从81.66元升至97.84元,桐油从78.84元升至107.2元,茶油从80元升至122.42元,桂元肉从69.66元升至120元,纱纸从84元升至127元,木耳从187.74元升至234.8元,6月至8月都连续徘徊在此水平上。10月底南宁市政府作出了坚决稳定物价的决定,指示国营商业扩大零售业务,并从湖南调进部分粮食,军事上打击土匪活动肃清匪患,修通铁路,使水陆交通畅通无阻,城乡贸易得到发展扩大,是年批发价格指数比上年高10.4%,零售物价也比上年上升3%。

1952年初,国家需要更多的财力来支援抗美援朝,市场物资供应一时紧张,而少数不法资本家趁此机会,采用行贿、偷税漏税等手段违法经营。因此,国家展开“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由于私营工商业户对此认识不足,失去经营信心,继1950年后第二次工商停业,失业人数激增,市场萎缩旺季不旺,淡季更淡。“五反”结束后,由于国营和合作社零售业务发展过快,影响了私营商业的积极性,纷纷降价出售,以图脱离困境,造成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下降10.1%。是年11月中旬,南宁市人民政府根据这一情况,取消妨碍城乡物资交流的部分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定,并进行第二次商业调整,压缩部分国营零售业务,让给私商经营,鼓励长途贩运,促使公私关系好转,市场趋向繁荣。

国营企业参与市场平抑物价

为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从1950年3月起成立油脂公司。土产、盐业、粮食、花纱布、百货等公司也相继成立。促进了市场物资的流通,平抑了物价。3月下旬,物价开始下跌,加上市政府贯彻财经决定而采取的措施,4月、5月的物价连续下跌。

6月,中央商业部制订“产、运、销”三者有利的价格政策,扩大了地区差价,提高了批零差率。大米从4%提到10%,棉布从3.12%调到6%,食盐也从倒挂调到顺差9%。并且,南宁市进行商业第一次调整,主要调整公私关系,确定公私经营比重,照顾公私双方利益;价格政策上,在有利于国营经济领导的原则下,使资本主义经济有可能存在,并有所发展,打击投投倒把,鼓励私营长途直达运销,扩大批零差率,使私营零售店获取适当利润,促进国民经济尽快恢复。

7月夏收,粮食市场却因国营公司收购不积极,致使农民售粮困难,价格月月下跌。每百公斤大米价,7月为20.52元,8月为18.05元,9月为17.23元,10月为15.18元,11月仅达到13.75元。加上美国实行经济封锁,部分外来工业品进口不易,存货日减,价格日趋上升,而农副土特产品又因口岸不畅,出口困难,价格下跌。11月26日至12月29日,外来煤油每吨由1515元涨至2303元;汽油从2180元涨至2782元。而同一时期的出口桐油每吨从1040元跌至600元,茴油从5800元跌至4900元,八角从800元跌至640元。南宁市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牌价,国营商业增大收购量,并委托私商代购代存,大米收购量从每月100吨上升至342吨,国营收购量达到全市收购量的52%。在行政上加强市场管理,粮食价格逐渐回升。12月,每百公斤白米从13.7元升至15.87元,其他商品价格也逐渐趋向正常。

1951年春,鉴于上年春节物价上涨的教训,市人民政府于春节前即发出稳定物价的通知,决定以低于售价5%的价格,优惠供应烈军属大米(或面粉)5000克,油、盐各500克,同时,供销合作社所经营商品,继续执行低于国营专业公司售价政策。5月少数不法资本家乘国家调高棉纱棉布价格之机,抬高物价,同时交通匪患受阻,下乡采购和运输困难,库存减少,致使6月以后,物价徘徊在高水平上,全年物价水平比上年高3%。10月,市人民政府指示国营商业企业,组织货源,从外省调进大量物资,军事上打击匪患,交通顺畅,从而使城乡贸易从恢复走向发展,国营销售比重从上年的7.48%,上升到16.18%。

1952年,国营和合作企业得到迅速发展,零售额增长较快,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增加50%,主要商品零售额比重已达全市的31%。第三季度达37%(国家规定25%)。全年物价指数出现负增长,为上年的89.9%。11月上旬,南宁市根据中央会议精神对商业进行第二次调整,确定国营商业主要任务是占领批发市场阵地,防止私商投机倒把,扰乱市场;压缩零售业务,让给私商经营。同时调整批发价格,提高批零差率,扩大地区差价,鼓励私营长途贩运,深购远销,促进公私关系好转。每月主要商品的批发经营额比9月以前提高1.5倍,零售额提高55%,遏制了价格下降趋势,市场趋向繁荣。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1953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物价工作也逐步进入计划管理阶段,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实行国家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方针,即“统购统销”的形式,国家规定统一的购销价格。1953年的物价,上半年涨落不定,下半年逐步平稳,国家有计划减少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农产品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日用工业品价格下落。1月上旬,国家调整面粉、生油、百货和香烟的牌价。面粉调高6.6%,生油调高3.8%,百货平均调高10%,香烟调高8%,春节过后,因国营公司仓储不足,私商乘机抬价,市场价格升高,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大,1953年2月与1952年12月比较每公斤(下同)大米从0.212元升至0.234元,生油从0.844.元升至1元,猪肉从1.02元升至1.4元,牛肉从0.76元升至0.8元,活项鸡从0.84元升至0.89元,活鸭从0.56元升至0.724元,大头鱼从0.78元升至0.94元。接着市场上出现猪肉、面粉、黄豆脱销,最严重的是11月14日全市仅有438公斤猪肉出售,不到市场零售量的8%,以致引起其他商品价格相应上扬,每公斤零售价,活鸡从0.837元升至1.307元;牛肉0.8元升至0.94元;鸡蛋从0.81元升至1.4元;大头鱼从0.78元升至0.933元;生油从0.96元升至1.44元;黄豆从0.228元升至0.408元。

在日用工业品方面,由于上半年制订的地区差价偏大,加上实施新税制,对私商有利,于是产生了牌市价格倒挂。如飞马墨水每磅售价1.6元,市价1元;钉书钉每打(12小盒)牌价5.2元,市价3.7元等。针对当时情况,国家于7月11日调整部分商品的地区差价,并适当降低销售价格。百货类商品地区差价从12%降为6%,医药类从10%—18%降为4%—10%,南宁市全年共降低350种商品牌价,同时恢复征收私营批发商2.5%的营业税,使市价稍有上升,牌市差价缩小,消除了价格倒挂现象。10月,市财委组织一次调查,百货类牌价低于市价2.9%—13%,医药类牌价低于市价3.8%—24.2%,文具类低于市价2%—3.8%,从而发挥了牌价平抑价格的领导作用。12月4日,南宁市实施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政策,明确规定每100公斤三号稻谷统购价18元,每公斤三号大米统销价0.224元,粮食价格从此走向稳定。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1952年微升0.9%。

1954年,继上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更多的商品相继实行统购统销或派购政策。如食油规定每100公斤花生油统购价94.6元,每公斤统销价1.22元,接着对猪、烟、麻、茶、竹和部分畜产品实行派购;9月15日对棉花实行统购,棉布实行统购统销。由于实行统购统销和派购政策,为物价逐步纳入计划管理创造了条件。猪肉、蔬菜、百货、医药、花纱布和五金都实行了年季度作价方案。牌价起到了应有作用,国营企业经济得到进一步加强,上半年物价逐月下降,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略升2.7%。

1955年3月1日,国家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发行前的2月1日,商业部通知所有商品价格一律不得调高,以稳定价格,维护新币顺利发行。6月,商业部召开全国第五次物价工作会议,决定1955年为继续巩固稳定物价的方针,保持工农业产品价格基本不动,继续坚持实行各种商品的价格计划方案,完善各种差价政策。10月1日,南宁市实行粮食按工种定量供应,在国营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商品牌价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国家计划价格,使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仅上升2%。

1956年2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实现,加上两年来物价相对平稳,具备了降低物价的有利条件。6月22日,南宁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对6个大类、21个小类的453个商品降低零售价。降价后,促进了全年零售额的上升,出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好现象,价格管理做到有计划地调整。7月,实行国家工资改革制度,物价暂时冻结,市场价格更趋稳定,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仅升0.4%。12月1日,为解决某些商品缺货而群众又很需要的矛盾,南宁市正式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凡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的多余产品和不属于国家统派购的物资一律开放,自由选购,自由贩运,议价成交。

1957年,国营公司只经营大宗的易保管、易运输的品种,对大部分品种及计划外种植和农村合作社社员自留地生产的蔬菜,允许自行按供求关系上市议价成交,不予限制。新鲜小宗蔬菜和水果两类商品,国营企业尚未经营,所以其价格经常波动,价格指数较高,蔬菜比上年上升22.3%,鲜果比上年升43.4%,全年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也上升3.5%。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低牌价由于1954年国营经济占领导地位,计划价格成为唯一价格。物价平衡,工业品价格大部分稳中有降,农副土特产品在继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后有的也实行了统购、派购。而且,工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农产品、食品、副食品等的定价调价,以低牌价作为指导思想,即使购价提高,销价仍保持不动。如1959年4月和9月两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销售价则一直按3月前的价格执行。1960年春节前,自治区财经委和商业厅下文通知,在春节前后一段时间,各种商品只能调低,不能调高。如蔬菜的零售价调低后,使1960年第一季度的平均销售价比1959年下降27.2%。该季度共降低20多个日用工业品销售价。1960年11月又在销售价不动的情况下,把粮食收购价提高25.8%。因此,1958—1960年零售价指数基本持平稍降,以1957年为100,1960年则为99.5%。这种低牌价政策一直延续到1963年8月底,直至1963年9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切实抓紧工商企业和整个财政收入的通知》后,才得以克服。

集市贸易价格1960年,由于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加上自然灾害,农业歉收,各种物资缺乏,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广开流通渠道,搞活经济,南宁市决定恢复原在人民公社化后关闭的城乡集市贸易。价格随行就市,自由议价成交,市场物价迅速升高。为解决不同阶层人民的特殊需要,国家决定推出某些高价商品,调节消费,回笼货币。这些措施不可避免地加剧了物价的上涨。由于一些商品牌价过于偏低,特别是食品和副食品牌市价格差距太大。如集市大米每公斤2.4元比统销牌价高9.7倍,猪肉每公斤16元,比国营牌价高8.5倍,花生油每公斤20元,比国营牌价高9.5倍,农民不愿售给国营企业,收购计划难以实现。为此,南宁市于1961年5月提高部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同时,适当提高销售价。生猪收购价提高24.53%,销售价提高20%。每公斤猪肉售价从1.5元提高到1.8元;每公斤(下同)活母鸡收购价从1.78元提为2.2元,销售价从2.04元提为2.9元;活鸭收购价由1.26元提到1.6元,销售价从1.45元提至2.1元;鸡蛋收购价从1.3元提至1.9元,销售价从1.44元提至2.4元;鸭蛋收购价从1.17元提至1.7元,销售价从1.3元提为2.2元;淡水鱼按低于活鸭收购价的10%—15%,销售价低于猪肉销售价的10%;银花、干蛤蚧等33种药材价格,也不同程度地作了提高。18个主要品种蔬菜的价格,1961年比1960年平均提高56.67%。同时也调整了品种差价、季节差价和质量差价。因集市贸易价格大幅度上涨,1961年比1960年上涨2.67倍,引起全市综合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36.9%,其中牌价指数也上升18.9%。

凭票证平价供应鉴于集市贸易价格上涨太大,为保证本地居民购买到必要的牌价生活必需品,1961年10月初,南宁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对于占城市居民生活支出60%左右的18类重要生活必需品,严格执行牌价,未经上级政府批准,不得变动。居民购买时,部分凭票证(即粮油定量证、燃料定量证、居民购物证、食油票、煤票、布票、工业品券)供应。18类生活必需品为:1.定量粮食;2.定量食油;3.凭票棉布;4.定量絮棉;5.凭券针棉织品;6.凭券鞋子;7.食盐;8.定量鱼、肉;9.酱、醋、酱油;10.定量糖、糕点、糖果;11.大宗蔬菜;12.火柴;13.煤炭;14.煤油;15.文具、纸张、课本、书报、杂志;16.主要西药;17.搪瓷制品、橡胶制品及由国家提供原料的日用工业品;18.房租、水电、交通、邮电、医疗、学费等。凭票证平价供应,除了部分商品在经济全面好转即予取消外,部分如粮、油、棉布、煤、肉等,一直延用到1984年,部分至1985年。

特殊高价1961年,市场物价发生突变,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加上连续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粮食及经济作物大幅度减产,各种物资供应不足,特别是食品和副食品及日用杂品脱销,市民生活发生困难。在此情况下,南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从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压缩基建,精减职工,缓解市场供求的紧张状况。1961年1月1日继高价供应糖果之后,高价糕点开始出台(注:高价糖果于1960年6月24日在南宁市场上试销),2月高价饭馆菜肴出现,接着陆续出现高价的酒、自行车、钟表、针织品、砂糖等。其价格为:每公斤糖果平均10元、糕点6元;71厘米飞鸽牌自行车每辆650元;17钻上海牌手表每只85元提为220元;各种挂、座钟一律提高1.5倍;贵州茅台酒55°500克装每瓶由2.97元提为16元;上海产友爱牌毛巾每条3.55元;80支纱90厘米精梳特制元领男衫每件13.55元;一般毛巾提高2.5倍;古巴赤砂糖每公斤8元。1962年7月28日和10月19日,连续两次调低商业部门经营的8种高价商品价格。糖果由每公斤10元降为8.4元,后再降至6.4元;糕点由6元降至5元再降至4元;砂糖由8元降为6.8元再降为5.2元;酒类中茅台从16元降为12元再降至8元,汾酒、泸州大曲、西凤酒从10元降为8元再降为5.5元,竹叶青从10元降为8元再降为5元;高价自行车由每辆(男车)650元降为300元;手表(半钢)由180元降为100元,(全钢)从220元降为130元,其他挂、座钟恢复平价。高价针织品从比平价高2.5倍降至2倍后再降为1.5倍。高价饭馆,随集市价格涨落。1963年3月底,进行第三次调低。从1963年6月开始,高价商品继续不断地降价及改变作价办法。8月15日起,高价饭馆及名酒、自行车、手表、赤砂糖、糖果、糕点等相继退出高价范畴,至1965年7月,除少量针织品执行高价外,其余都已恢复了平价供应。

价格回落1962年,南宁市为了使活跃一年多的集市贸易逐渐稳定,价格回落。供销合作社于5月初开展自营业务,参与集市收购,对完成收购任务后的粮、油、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由供销合作社以略低于集市价,大批量的议价收购,议价销售,至1964年终止。集市价格开始下落。加上农业增产,国民经济调整顺利,是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下降6.9%,其中:牌价下降8.1%,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下降37.8%。议价指数上升幅度减少为37.55%。1963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商品可供量较大增长,商品花色品种增多,质量好,市场稳定,国家计划价格略有下降,集市贸易价格大幅度下降。其中:肉禽蛋下降57.1%,鲜菜下降47.4%,粮食下降43.7%,鲜果下降41%,日用杂品下降35.3%,油料油脂下降32.7%。牌、市差价缩小,由1:2.26缩小到1:1.445,活鸭和部分蔬菜价格,市价低于牌价。从4月份起又开展肉类、饮食类的代替业务(属多渠道供应,代替主营企业经营,其价格叫代替价格),如猪肉代替开始为每公斤7.6元,年底为3.2元,饮食业的猪肉粉代替初期每碗100克0.4元,年末为0.26元。不仅引导集市价格逐步回落,而且使集市贸易额比重下降,从1962年9.97%下降到1963年的5.17%。虽然下半年遭到几十年不遇的自然旱灾,但物价水平仍然下降,其中:牌价下降1.2%,议价下降53.6%,市价下降48.8%。总水平比1962年下降21.7%。价格形式多样化,物价管理产生了困难。因此,12月30日南宁市贯彻《广西物价管理试行规定》,加强了物价管理。

1964年经济继续好转,商品可供量继续增大,价格继续下降,牌市差价缩小。6月,牌市价格为1∶2.25,至11月为1∶1.15,有些农产品甚至出现倒挂现象。如黄糖片为每公斤牌价1.12元,而农民在集市上卖0.9元;活项鸡每公斤牌价1.92元,在集市上卖1.8元。1964年4月,改变蔬菜供销体制,从原来的“五定派购包销”改为交易场内直接见面,在当日最高最低的限价幅度内,议价成交,进销毛利率不得超过30%,对小商小贩,本着自愿原则,联购联销,共负盈亏;联购分销,各负盈亏或者单干,进一步调动了菜农生产积极性,蔬菜品种增加,质量鲜嫩,上市均衡,价格稳定,产需满意。12月20日,继高价名酒和高价饭馆退出高价后,手表和自行车也退出,恢复牌价供应。各种商品价格持续下降,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下降16.1%,其中:牌价下降3.1%,议价下降38.6%,市价下降37.5%。

1965年,国民经济继续好转,可供物资进一步扩大,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很多商品价格都已具备了调整条件,各种经济管理亦逐步恢复正常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物价的决定,南宁市于4月1日起调整城镇非农业人口定量口粮的统销价,三号大米每公斤从0.224元调为0.25元。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按家庭人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5元及不足15元者,给予全家每人每月0.25元的价格补贴。3月、4月、10月和12月分别调低自行车、收音机、药品和糖的价格。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下降2.1%,其中:牌价下降1.5%,议价下降17.3%,市价下降14%。

“文化大革命”时期

全市的国民经济经过三年的调整后,全面好转,进入发展阶段,各种商品价格稳定,物价工作转入正常调整轨道,逐步消除价格的不合理状况,使价格与价值相符,实现等价交换。1966年4月提高粮食统购价,7月,又提高统销价,其中定量供应的三号大米从每公斤0.25元提为0.284元。为保证职工生活不因此而下降,对工人和行政十八级工资以下的干部,实行粮价补贴,每人每月2.5元。月底,南宁市生产的原煤零售价每吨从26元降为25元,38个主要品种的新鲜蔬菜每50公斤平均零售价从5.79元降为5.24元,对初上市或破季上市的蔬菜也作了最高限价。

“文化大革命”开始,社会出现了动乱,经济秩序受到破坏,市场物价面临失控的危险。为了保障人民生活,减少对市场物价的冲击,1967年8月,南宁市执行中共中央发出的加强资金和物价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商品价格和各项收费标准,各种差价率一律停止调整,加强管理,物价冻结。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南宁市出现工厂停工、商店关门的现象。全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从1966年的13191万元降至1968年的9413万元。市场商品供应紧张,特别是日用工业品、小商品和农副产品短缺,卷烟、火柴、煤油等长期脱销。物价管理工作遭受严重削弱,物价管理机构被撤销,绝大部分物价干部被下放或调离岗位,南宁市只在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内设一名兼职物价人员。1973年3月,市革委生产组作了一次物价调查,发现擅自调定价,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比较普遍。调查的2411个商品中,企业擅自调、定、议价582个;在1735项服务收费中,擅自定价893项。1975年5月,市革命委员会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要加强物价的集中管理,建立物价机构,配备相应的物价管理人员,对调低农产品收购价或调高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价格时,要严格控制。但是,由于“左”的干扰破坏,未能实施。在物价冻结状态下,很多商品销售价只能降低,不得提高。1966—1976年10年间先后降低了医药、农药、化肥、农用柴油、机油、汽油、煤油、半导体收音机、金笔、布胶鞋、生活用煤、蔬菜、房租、水电等的零售价。10年时间,零售物价水平仅微升0.3%。

国民经济改革时期

控制物价“文化大革命”后,国民经济尚待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所产生的自行定价、随意提价、变相提价等各种不合理的商品价格混乱现象亟待整顿。1977年5月6日,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批转市计委《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开展物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报告》,提出对物价工作要进行检查和整顿,重申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切实稳定物价,各主管局要建立物价管理机构,配备物价工作人员。1978年,又贯彻1月21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当前市场物价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物价的统一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顿。

1979年7月,南宁市决定对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进行控制。10月6日,成立物价委员会,立即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纠正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的行为。12月11日,根据国务院发出关于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要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参加检查人员1547人,共104个居委会建立了群众义务物价监督岗,集市贸易的价格管理得到加强,跨行业经营的贸易货栈得到整理,保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但因上年提高8类副食品的零售牌价,议价商品增多,价格高,1980年的零售物价水平比上年升高4.8%,其中议价升70.8%,牌、市价差65.6%。

1981年,市物价工作主要是继续贯彻国务院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1月13日,市整顿物价领导小组发布了《工农业商品零售价格》,同时公布1980年12月7日的议价商品零售价格,有效地抑制了乱提价、变相涨价和乱收费的混乱局面。

1982年,南宁市根据2月4日自治区物价委员会就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要求通知发布前企业产品出厂价、收购价、调拨价均不得调高。1983年4月,放开第一批小商品价格后,又连续发出有关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及检查监督的通知,规定所有国营、集体、个体经营者,都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牌价,议价中有最高限价的不得突破,无最高限价的按微利原则合理确定。下半年,根据同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物价管理条例》,确立了以法治价,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以此《条例》为内容,南宁市开展了物价大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法规。

合理调整物价“文化大革命”后期,虽然对个别物品价格作了调整,但大多数价格都存在严重的价值与价格背离现象。1977年、1978年,只是调整其收购价或出厂价,销售价格都未动。1979年,物价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样,逐步走上正轨,调定价工作比较频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价工作得到加强,长期积累下来的不合理价格得到逐步改善。同年2月至4月,在销售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分别提高了猪、牛、羊、家禽、蛋品、水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生猪每百公斤(下同)从126元提到157元,黄牛从134元提到188元,活项鸡从180元提到200元,鲜鲢鱼从76元提到100元。4月和5月,连续两次调高粮、油统购价,稻谷平均提高22.54%,食用油提19.07%,油料提23.29%。一年内提高78个品种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提价金额112万元。11月1日,与全国同时提高猪肉、牛肉、羊肉、家禽、蛋品、水产品、牛奶和蔬菜8类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其中:牛奶价格自1956年定价后,已显偏高,这次不调整;蔬菜价格每年都基本上调整1次,这次销价不动,收购价给予提高16%,对经营亏损作政策性财政补贴。其余6类平均提高23%。

1977—1979年,在“整顿物价,稳定市场”的方针指导下,全市市场物价表现比较平稳。1979年比1976年,零售物价指数上升1.1%,平均每年上升0.4%。其中:1977年与1976年、1978年与1977年、1979年与1978年相比,牌价持平、升0.5%和0.9%;集市贸易价下降2.6%和0.7%、升19%;牌市比价:1∶1.425、1∶1.544和1∶1.95。

1979年11月,与全国同步调整8类副食品销售价格后,比较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原来统得过死的某些商品价格,逐步松动。1980年6月,南宁市恢复企业部分订价权,凡从自治区外调进的商品,企业可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计价以及随产地调价,不须经物价部门审批;根据本地特点和生产企业差异按质论价,采用浮动的价格,可不执行全自治区统一价。但由于议购议销的活动进展快,品种增多且价格高,加上8类副食品调价后所产生的因素,1980年全市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比1979年上升4.8%,其中:牌价升4.8%,议价升70.8%,集市升0.3%。

1981—1984年,物价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市场、整顿议价、严格控制。4年中,调整商品的价格都是调低的多,调高的少。1981年,全年调整9342个商品品种规格,调高的只有3010个。1982年全年调整6175个,其中调高的仅852个。期间,农产品很多是一再提高收购价,而销售价不动。企业经营产生的亏损采取国家补贴的办法。如粮食凭票供应1公斤,由国家补贴0.2元。1979—1981年,全市用于粮食、食油补贴3390万元,肉禽蛋补贴2230万元,蔬菜补贴944万元,民用煤补贴137万元,水产品补贴38万元;1982年1月至10月共计补贴2580万元。1983年1月20日,市执行了降低化纤纺织品和提高棉纺织品的价格,市场秩序正常,物价平稳,人心安定。集市价格除肉类家禽、鲜果等价格比上年同期稍升外,粮、油、蔬菜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因此,这几年是在保持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各类商品的销售价,所以,物价水平上升不快,1984年比1979年上升19%,平均每年上升3.5%。

议购议销价格长期僵化的商品价格,尤其“文化大革命”时期严重违背了价值规律,1977年、1978年要求调价的呼声很高,1979年,一些企业感到不合理价格的包袱越来越重,很难经营下去,纷纷寻找出路,故而议购议销应运而生。但当时参与的商品不多,到1980年11月由上年70个增加到了300多种,且价格高,牌价差之比为1:1.77,高于集市贸易价格7%。粮食议价高于牌价30%—80%;1980年1月至11月议价销售额达1277.7万元,占全市社会零售额的3.6%。由于此项业务开展迅速,管理法规跟不上,出现了议购议销目的不明确,品种分不清,一些企业单纯为了追求利润,牌价议价的商品混在一起,以平价充议价,变相涨价。为此,1980年6月自治区物价委员会决定,商业企业凡从外地调进商品,恢复企业按上级规定的作价办法自行计算销售价格,不须物价部门审批。同时,决定木制家具实行浮动价格。1981年2月市在划定议购议销范围和制定议价原则的基础上,又明确划分一类和二类的商品范围,规定一类商品属于统购,国家定价,二类商品属选购,企业议价。8月和10月分别贯彻农副产品议购议销暂行管理办法和日用工业品的管理规定,确定了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和选购等四种形式。至此,议购议销商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得到健康发展。

1982年3月6日,南宁市进一步扩大了议购议销业务,扩大的商品范围包括猪、牛、羊、家禽、蛋、水产品和活的小动物以及干鲜水果。3月24日,对主要蔬菜品种的管理又进行改革,年度价格总水平由市物价委员会确定,分月品种价格由市蔬菜局根据产销情况和早晚市场,灵活掌握,上下浮动。1983年3月26日,放宽农产品购销价格政策,决定属统购派购的产品,计划任务内执行国家定价,完成任务后的在浮动幅度内购销双方协商确定,其余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随行就市,议价成交。4月18日和12月20日,市政府决定分两批放开日用工业消费品中的小商品价格,全部改国家定价为企业定价,6月26日,市物价委员会再次改革蔬菜管理办法,将蔬菜收购价下放给蔬菜局掌握,市物价委员会只管21个品种旺季月度一级的销售价。其余的品种由蔬菜公司按照规定的购销差率自订销售价,所产生的购销价格倒挂由市财政进行补贴,但必须保证市场供应量的70%以上。

1984年5月至6月,南宁市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规定,及自治区搞活商品流通的若干规定。工业生产资料属于自销部分,在国家定价20%的幅度内,由企业自主定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缩小统派购的农副产品品种,把柑桔、茴油、罗汉果、山药和紫胶等6种从二类派购改为三类,自由选购,这样统派购的品种又由30种减为24种。同时,在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扩大基层商业部门的订价权,工业品批发由按对象作价,改为按批量定价,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统一价格的计划分配的一二类重要工业品外,其余品种批发价和零售价、基层部门和基层社,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不同品种,制定和实行各种差价,上浮不得超过零售价的10%,下浮不限;取销议购议销最高最低限价;对鲜活易腐商品,如水果、家禽、鲜鱼、蔬菜等,允许经营店分级定价、早晚时价;饮食业只管毛利率;修理服务业实行淡旺差价;理发业可按技术等级收费。7月12日,市物价委员会制定了“物价改革的十条措施”,接着放开淡水鱼价格,实行议购议销。10月6日放开全部小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10月2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价格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方针和政策。

这一年由于货币投放过大,回笼减少,牌价零售额下降,议价零售额增大,国家定价的家禽、蛋、鲜果和新鲜猪肉上市很少,牌价淡水鱼无货上市,国营牌价的蔬菜上市很不均衡,质量差、淡季缺菜,旺季烂菜的现象。全年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升4.1%,其中牌议价属国营的比上年升3.9%,集市贸易升0.4%,牌市差价下降为1:1.33。

改革价格1985年1月1日,市政府决定改变蔬菜购销体制,对21个大路品种的蔬菜价格改为国家计划指导,产销多形式多渠道,价格随行就市,议价成交的办法。为保证市民需求,防止价格暴涨,国营公司议价购进增加35%的经营费用参与市场销售,平抑菜价。由此产生的亏损国家给予补贴。这样上市的蔬菜新鲜、质量好、品种多,上市均衡,改变过去的“老、大、粗、长”品种单一的局面。但是,由于国营企业经营量少,市场出现3次价格波动,1985年国营上市量只有15720吨,比上年减少26195吨,市场比重也从64%降为40%。市政府及时采取限价措施,菜价终于平稳下来。

2月1日,取消生猪派购,实行议购议销,鲜猪肉价格随行就市。并给予城市人口每人每月2.2元补贴,实施不久逢春节,用肉量增大,价格上涨,鲜腿肉每公斤6元,瘦肉每公斤8元。国营供应量减少,1985年全年为12887吨,比上年减少6414吨,占有量从80%降为60%。国营鲜肉价格每公斤从2.2元提至3.46元,冻肉因亏损太大也由每公斤2.04元提至2.9元。集市鲜猪肉价由每公斤3.2元涨至4.2元,牛肉由3.2元升至3.6元,活鸡由每公斤4.3元升至5.48元,鸡蛋由3.04元升至3.32元,淡水鱼由2.38元升至2.96元。以猪肉为原料饮食价格也随着涨价。

4月8日,南宁市调整粮油购销价格,粮食改按“倒三七”,即30%按国家统购价,70%按超购价作价。同时,还调整医疗收费标准,挂号费由每人次0.05元调至0.1元。住院费由每床每人0.8元调至1.1元。缝纫机、国产手表、收音机、电风扇及除永久、凤凰、飞鸽3个牌号外的自行车放开价格外,实行企业定价,5月17日因自行车价格上升,自治区商业厅收回定价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指令性计划逐步缩减,国家计划内物资如水泥、钢材等生产资料市场逐步扩大,形成了价格双轨制(即国家计划分配的执行较低的国家牌价,计划外及允许工厂自销的实行较高的市场调节价)。这样一方面导致国家计划加工产成品的生产成本增大,企业亏损,造成执行牌价的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发生变化,购买高档日用品的支出比重越来越大,形成了国家定价的商品缺货,市场上市价扬,价差较大。如彩电51厘米牌价每台1670元,但缺货,市价为2250元;66厘米凤凰自行车每辆牌价165元,也无货,市价则卖300元;6.5毫米钢材,每吨牌价670元,市价则1750元;525号水泥牌价每吨88元,市价为180元。1950—1984年,在价格上都是贯彻稳定为主,商品的价格很少变动。1985年是对价格进行改革较多的一年,共调价的商品及收费335个项目。而且很多商品已从国家计划价格改为市场价格,价格结构发生了变化,使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上升18.7%,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升18.3%,在零售物价指数中,国营上升14%,集市上升26.1%。

1986年,南宁市放缓了价格改革项目。1987年由于人民生活提高,消费结构,供需矛盾突出,以及上年推迟调整的商品价格,加上广西粮食减产,造成市场大米价格上升。国营议价大米每公斤年初0.76元,到年末达0.96元,议价绿豆从上年末的1.13元,1987年9月高达2.2元。粮价的上涨带动许多相关商品价格的上升,而农副产品的生产跟不上,国营鲜猪肉供应量大减,1986年的月均上市270万公斤减为165万公斤。生猪货源偏紧,价格上扬,毛猪每百公斤从210元涨至300元,还不易收购。冻肉上市量减少,全年计每月仅上市26万公斤为上年平均量的18.68%,蛋类、鱼类、蔬菜类国营的上市量都有所降低。农业生产供应偏紧,价格上升,尿素比上年高19.6%,其他化肥如磷肥、钾肥均有上涨。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带动整个市场物价的上升,致使1987年零售物价指数达11.8%,其中国营上升9.1%,集市上升14.9%。

1988年3月25日,南宁市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猪肉补贴的办法。原补贴企业牌价销售改为补贴职工,市价经营。7月1日,放开食用植物油价格,市场价为每公斤4.98元,补贴职工每人每月1.5元。3月至7月,改革项目连续出台,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国家定价的商品价格频繁调整,纳入指数统计的420个商品品种中,调整101个品种,占25%。市场调节价上涨幅度占指数的22个百分点,超过国家、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引发6月至8月3次抢购风。许多集市价和议价商品连续涨价,每月指数节节上升,7月118.7%,8月128.3%,11月达到133.9%,引起市民心里恐慌。市政府当即指示国营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大量敞开供应,并加强物价检查,制止囤积居奇或就地转手倒卖等行为。但是已形成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上升22.1%,其中:国营上升20.5%,集市上升13.1%。牌市差价再次扩大到1:1.70。

监控物价由于1985年的价格改革步子过大,配套改革跟不上,同时,生产资料的双轨制,价格结构的变化,粮食、蔬菜、生猪的价格基本上放开,农副产品价格随之变动,致使物价上升幅度较大。1986年,南宁市采取稳定物价措施,如物价调整严格控制;蔬菜和猪肉给予补贴以平抑市场;对放开的农副产品和重要工业原料实行指导价;对计划内工业和轻纺工业原料执行国家定价;工业消费品不许调价,生产无利的采取免税或补贴的办法;加强物价检查、监督。因此,全年物价比较平稳。全年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仅上升5.3%,其中:国营上升4.9%,集市上升5.9%,实现了自治区下达7%的控制目标。

1987年没有出台大的改革措施,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使物价水平上升幅度偏高,全年零售价格指数比上年上升11.8%,其中:食品类上升13.9%,日用品类上升18.4%。主要是消费结构的变化,供需矛盾突出。年初国务院确立了“坚持改革,稳步前进,保持物价基本平稳”的方针,市政府在春节前,对主要副食品规定了最高限价;对供应节日的10种主要商品实行高进低出,专项定额包干的价格补贴,并规定节日前后不调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禁止零售商“卖大户”,对某些计划外原材料实行最高限价。4月1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核发“收费许可证”,到11月止共查清3803个次收费项目。市物价局还对国务院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街道群众价格监督暂行条例》进行广泛宣传。

1988年8月,在经历3次抢购风潮后,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下半年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的决定。另方面严肃物价纪律,在全市范围内,提前半个月开展“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对已放开的商品价格实行适当控制,如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名牌自行车、肥皂、毛巾等商品在调价前必须经市物价局审批。并指示国营单位平价销售商品。这样,市场价格在较高的水平上逐步稳定下来。

1989年,按照“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继续深化改革”的方针,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使零售物价指数上升幅度明显低于上年。这一年里,全市除衣着类商品价格继续进行合理调整稍有提高和书报杂志年初提价外,下半年,各类商品价格逐月降低。年初,成立了物价管理领导小组。7月底,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市场主要副食品进行限价,限价品种分两批执行,如猪肉、蔬菜、鱼、蛋、家禽、水果,要求在限价期间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国营企业全天营业并到市场设摊点,给予免收摊位租金、卫生费、治安费及过桥费。市工商、各城区政府,国营企业主管局都参与管理,与此同时,对各主管局下达物价指数的控制目标,实行首长负责制,下半年后,提价项目基本停止。外地商品严格按照规定的差率作价,部分商业企业继续开展优惠让利活动。百货、五金、纺织和医药等部门的进销价和批零差率压缩1%进行作价,冻肉由每吨5600元降至5000元。生油每公斤比集市低1.2元,凭粮证供应市民每人1公斤。对放开价格的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坚持提价申报制度,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25项,降低16项。经过一年治理整顿,全年零售物价指数达119.4%,比上年上升19.4%,其中:国营上升18.8%,集市贸易上升19.4%,牌市价缩小为1:1.15。

1990年,南宁市继续对物价的管理实行物价指数目标责任制,由市商业局等17家单位向市政府签订物价控制目标责任书,并对44种商品实行监控制度。这一年,主要食品和副食品及大部分日用消费品价格稳中有降。如绿豆,由每公斤(下同)年初2.963元降至年末2.244元,生油由6.436元降至5.827元,猪肉由每公斤7.556元降至6.694元,牛肉由7.209元降至6.581元,活鸭由5.482元降至5.016元,鲢鱼由4.529元降至3.893元,水果类广柑由2.081元降至1.457元,自行车每辆由303元降至284元,冰箱由每台1780元降至1560元,彩电47厘米由每台2695元降至2391元。

年内,国家虽然调高了铁路运价和原油、电价、棉花、甘蔗、煤炭、食糖等价格,自治区也调高了针纺织品、洗衣粉、肥皂、香皂、生活用煤、液化气、自来水、公共汽车票价等;但因市场不景气,出现了滞销现象,部分针织品和生产资料价格调价未到位。全年除1月和12月指数稍高外,其余各月均为负增长,占指数比重较大的食品类比上年降4.5%;全年零售价指数比上年下降2.7%,其中:国营微升0.4%,集市下降7.6%,牌市价格接近。

1950—1990年南宁市各类价格指数表上年价格=100

2021年上海拍牌时间表一览?

上海个人车牌拍卖时间为每月第三个周六,节假日或提前,2021年上海拍牌时间安排如下。

一月23号

二月27号

三月27号

四月24号

五月22号

六月19号

七月24号

八月21号

九月25号

十月23号

十一月20号

十二月18号

上海车辆牌照拍卖由来已久,车牌拍卖价格也一路飙升,政府想了很多办法来控制车牌拍卖价格,现在基本上一张车牌在九万多,但仍一牌难求,中签率只有6%不到。

好了,关于17年上海9月拍牌价格和2021年上海拍牌时间表一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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