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请事假该怎么扣工资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请事假该怎么扣工资的知识,包括劳动法2021最新规定事假怎么扣钱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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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工资,还要不要加班
这是两个问题。
请假:并不是所有的请假都扣工资,年休假、婚假、丧假等是不扣工资的,事假期间不发工资,病假按照地方的规定发放工资。
加班:加班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或者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允许调休,只能发放加班费。
如果把问题混在一起,容易让自己出现思考误区。
请问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请事假一天需要扣多少工资
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请事假一天需要扣当天的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当天工资=月薪÷21.75。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如下: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劳动法,请假工资怎么扣离职当月含法定节假日不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第一种,正常出勤月工资为基数除以21.75,得出当月日工资,然后用日工资乘以当月实际出勤日数加上法定假日之和,得出当月应发工资数额,即正常出勤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日数+法定假日日数),这种通常叫正算。
第二种,正常出勤月工资为基数除以21.75,得出当月日工资,然后用日工资乘以实际缺勤的天数,得出当月应扣发的缺勤日工资数额,再用正常出勤月工资减去应扣发的缺勤日工资数额,得出当月应发工资数额,即正常出勤月工资-正常出勤月工资÷21.75×缺勤日天数,这种通常叫倒算。
实务中,两种算法得出的数额可能不一致,都有可能多也都有可能少。单位理论上两种算法都可以用,但通常要求单位要稳定采用其中一种方法计算,不能变来变去(哪种少发就按哪种来是不可以的)。
这里所说的未出勤指事假,或者未满整月入职或者离职的情况,不考虑病假。
举例说明:假设正常出勤月工资5000元,2019年1月,工作日22天,法定假日1天,工作日事假缺勤3天,正算应发工资为5000÷21.75×(实际出勤日19+法定假日日数1)=4597.70元,倒算应发工资为5000-5000÷21.75×3=4310.34,正算比倒算多。
再举例:假设正常出勤月工资仍为5000元,2019年2月,工作日17天,法定假日3天,工作日事假缺勤仍为3天,正算应发工资为5000÷21.75×(实际出勤日14+法定假日日数3)=3908.05元,倒算应发工资为5000-5000÷21.75×3=4310.34,正算比倒算少。
出现上述正算和倒算相比有的多有的少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些自然月工作日加法定假日的天数比21.75多,有的比21.75少。
以上供大家参考。
劳动法2021最新规定事假怎么扣钱
劳动法事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权利。但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由此可见,如果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且用人单位不扣其事假期间工资的,将不再享有当年度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员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员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二、员工请事假怎么算工资?
除了法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况,员工本人需要离岗请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拒绝员工的申请,也是合法的。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当然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三、员工请事假社保该如何交?
事假和社保没有关系,只要目前在职,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事假扣除的只是工资,有的单位也扣除绩效,但是和社保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员工因请事假,而本月没有工资,其中单位缴单位应缴的,个人缴个人应缴的。如果员工请了整个月的事假,社保中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在下月工资中一起扣除。当然,因为事假是员工个人的事情影响整个工作的进程,因此,企业可以不批准员工事假,但只要企业批准了,就必需为员工缴纳社保,甚至有些比较人性化的企业,也支付全部或部分事假工资。
由此可见,职工请事假应该提供请假条,说明请假的事由。单位根据事假的天数扣工资,基数就是日平均工资。根据最新规定,职工休事假天数超过二十天,就不能在当年请年休假。除了事假,职工有婚假、产假等,这些法定假期受到《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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