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第九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首轮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会接收征集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地区,贵州大学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会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选择,分数依据投档成绩评定。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于同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会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对于艺术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必须达到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遵循生源省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在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学校会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高考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健康及相关专业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指导进行招生体检工作。部分专业有特殊的要求,如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和园林专业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并且无色盲、色弱。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晰,无残疾。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与设计等专业同样要求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