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夏季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11。学校地址分为佛山校区和广州校区。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学。学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学校设立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并成立信访组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本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合作细节详见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包括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的优先级、身体条件的要求等。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标,予以正常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环境监测技术等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特定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招生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第XXX条】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将对其在政治、文化、健康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复检。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虚报、伪造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新章节名称:入学复检】
【第XXX条】新生入学复检的流程和具体操作,将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XXX条】对于学校的收费标准,我们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的规定执行。
其中,普通文史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普通理工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410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130元。学生的住宿费用根据不同的宿舍条件,每生每学年的费用在650元至1500元之间。
【第XXX章 节标题:学生资助政策】
【第XXX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措施,将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XXX章 节标题: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XXX条】关于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请拨打0757-88733888或0757-81773133。
传真:请发送至0757-81773122。
电子邮箱:。
学校及招生官网地址分别为: 和 。
【第XXX条】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如有需要,请联系梁丽老师,监督电话为:0757-81773261。
【第XXX章 节标题:附则】
【第XXX条】本章程已经学校2024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XXX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有。若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存在不一致,将遵循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