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着重介绍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基于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八条 学院依据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设计类、体育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针对艺体类统考专业,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对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会依据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那些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艺术类统考专业详细解析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统考总分计算方式为: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相结合,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的总分排序依据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低进行,若总分相同,会进一步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等细则进行排序。
省外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省份的相关招生规定制定艺体类录取原则。
专业调剂与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剂录取;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加分与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 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将依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基本涵盖了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的主要方面,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