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要求,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览
一、学校全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其国标代码为12751,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二、学校层次为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为公办。颁发的由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出具,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三、学校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四、我校的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建立健全了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招考行为,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五、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执行相关决定。
六、为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七、我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含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八、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九、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们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十、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做退档处理。
十一、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们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十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申请考生须符合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十三、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的投档情况。如有意向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发送放弃录取申请书至我校招办专用邮箱。
第四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十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将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
十五、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五章 附则及其他
十六、新生被录取后,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七、学校的纪委将对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举报或投诉。联系方式为: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通信地址: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邮政编码:617000,电话:0812-6250731。
十八、我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会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都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九、我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通信地址(具体地址)、邮政编码、招生咨询电话、学校网址、招生网址以及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请见后文。
二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