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概览
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在2024年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并依据招生章程整理。
录取规定详解
第十八条 学院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广东省内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总成绩中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学院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出档后,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学院将优先录取已修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学院同样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学院将按照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同时优先录取修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对于没有排位的省(区、市),学院将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进行录取。
以上就是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在2024年的艺术类录取规则详解,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