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条例解析
一、内容导引
本文主要概括了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针对2024年的录取规定,涵盖了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身体要求等多项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参考。请以学院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条例详解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份的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的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所有符合各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本学院。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选科目的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遵循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特定专业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不招收色盲、色弱者。护理和助产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五条 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 学院遵循教育部和各省份的招生录取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体制,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将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份则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若某些省份的生源不足,学院将采取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括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方式,或按照规定提取其他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是投档分数,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专业(类)”投档的,将根据实际投档数进行录取。
关于投档分数相同的录取规则:
1. 对于采用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投档分数相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分等,全部相同的考生将被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 对于采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投档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类似,但比较的科目顺序和权重略有不同。
3.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分数相同时将比较语文数学总分、外语单科分等,如仍有相同分数,则文科按语文投档分、理科按数学投档分进行排序。全部相同的考生也将被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院的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以上就是针对2024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录取条例的详细解析,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