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山东职业学院在2024年的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参考。但请注意,如有任何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概览
学院为不同专业制定了详尽的招生计划,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录取规则与标准
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指导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择优录取。
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资格线均为综合成绩达到260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各有不同:单独招生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则是由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未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在单独招生中,学院优先录取免试考生。若免试考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院将依据一定的排序规则进行筛选,优先录取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者,再依次为不同等级的一、二、三等奖得主。在同等情况下,应届毕业生将获得优先录取的机会。
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及公示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及学院招生上进行。对于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学院将不再组织该专业的非免试考生相关测试与录取环节。
对于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学院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学院将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更高的考生。而对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学院同样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但在综合成绩相将优先录取面试成绩更高的考生。
对于某些特定专业,如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等,若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体检报告、提交不合格体检报告、辨色力异常等,将不予录取。
对于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的要求也十分严格,非全部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被录取。
在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在报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考虑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奖的、在体育、文艺方面表现突出的、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以及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
录取公示与申诉
学院的录取工作透明公开,拟录取名单会第一时间在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上进行公示。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通过后,学院将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一旦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录取数据将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申请需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山东职业学院的实际招生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