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长江大学在2024年的招生章程,详细阐述了其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要求、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若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长江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所有录取流程均通过远程网上进行,确保透明性和准确性。
具体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考生,长江大学予以认可,并在分配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五条:对于实行不同志愿模式的省份,学校有不同的录取优先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所含专业及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公布。
第十八条: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一定分数。其他专业则不限外语语种,但建议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为主要外语。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循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部分专业如建筑类、护理学和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对身体条件有特定要求。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按照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照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和省联考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则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于往届生与应届生,长江大学采取同等对待的原则。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了解长江大学的招生规则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