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西安工商学院录取流程的相关规则,包含了诸如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制度、身体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以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具体规定若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一、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二、调档比例与接收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通常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依据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三、专业录取与调剂: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学校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排序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排序进行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特定科目成绩的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在考生第一志愿满足的情况下,对于愿意被调剂到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尊重其意愿进行调剂。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与其联系。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成绩的认定和录取原则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对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其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与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符的情况,以教育部及各省的政策为准。
五、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详细阐述了关于学籍管理、外语语种、体检要求、录取通知书寄发、入学资格复审以及针对特定省份的录取政策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了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审核以及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的处理方式。
以上内容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详细的西安工商学院录取规则,以便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流程。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