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最新录取规则,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多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实际录取规则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考生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对于特定专业如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还需满足特定的身体条件及形象要求。
(四)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的考生需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听、说、表达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
(五)被录取考生如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调整至同批次录取的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 招生监督与录取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录取工作由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学院作为普通专科(高职)院校,对于不同省份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将按照相应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则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三)山东省夏季和春季高考的录取原则是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多样,包括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以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方式: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给新生。
希望以上梳理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实际录取情况请密切关注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