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览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及信息:
学校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XXXX(具体代码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777号
邮编:553100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特点: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注重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招生工作的决议,并研究制定招生政策等。
第四条 为保障招生的公平公正,我院设立由党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对象
第五条 2024年我院专科生招生计划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贵州省2024年高考学生及中职报考高职考生,录取分数标准将严格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四章 录取与资助
第七条 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院对外语语种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的相关体检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第五章 费用与资助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十一条 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十二条 贫困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金,具体额度分为几档,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第六章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后,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等途径了解学院各系、专业详细介绍。学院提供多种咨询方式以便考生和家长了解更多信息。
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857-XXXX-XXXX(兼传真)
网站:[www.gzgmzyxy.cn](
公众号: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学院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