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本文旨在为大家详细解读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依据学校招生章程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结合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填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方式
我校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工作。针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将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各省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所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科目的要求。
三、专业录取详情
1.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对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特别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是我校与韩国韩瑞大学合作开展的“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2.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面,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来确定具体的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的相应分数线后,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将根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综合成绩进行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专业对男女生有身高要求。
3. 对于“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的专业如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会计学(中高计划)等,只对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这些专业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学生需在中外双方学校学习,完成联合培养方案。学业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的,可获得中、外高校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广西师范大学的本科。具体详情可参见我校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招生简章。
以上即为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概览,希望对广大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