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政策概览
本次整理的内容主要介绍了武汉文理学院2024年的录取规则,其中包括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关键信息。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具体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录取政策概览
第八条 武汉文理学院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表现,综合评价并择优录取。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一定数量的名额,以支持报考踊跃且生源优质的省(区、市)。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对于符合特殊录取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优先考虑录取。
第十条 除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进入学院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主要为英语和日语。
第十一条 关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的录取政策将根据不同省份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整。主要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和顺序志愿投档两种方式。对于平行志愿投档未完成的计划,学院将进行志愿征集。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院将考虑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照学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享有平等待遇。
第十四条 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需符合所选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将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当地的招生办法,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录取将采用综合成绩评价的方式进行。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第十七条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将根据专业考试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进行。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
以上即为武汉文理学院2024年的录取规则详细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关注学校官方公告或咨询招生办公室。